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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2019-2020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浏览次数:55 日期:2019-05-30 15:27:25
新泰市2019-2020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新泰市2019-2020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采购项目
2.预算控制价:84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新泰市2019-2020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需求。
3.本次采购货物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至本项目质保期满。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高效优质完成供货及服务。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9.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内须有与本次采购相适应的经营内容;
9.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5%,正常使用、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05月30日起,至2019年06月02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06月3日11点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新泰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科长
电话:0538-7079558
地址:新泰市青龙路3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13325126067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2308号